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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人转型做刑辩律师,从三个案件感受行业真相

时间:2026-03-04 16:55:02 来源:铁岭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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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 柯锦雄

2025年是媒体我从媒体人转型成为律师的第三年,这一年我确定了未来的人转职业方向——刑事辩护。

2020年我跨专业参加法考,型做刑辩行业一次过。律师2023年,案件我离开了十年之久的感受媒体业,转型成为一名中年新手律师。真相

老实说,媒体现在并非是人转从事律师,或者从事刑辩律师的型做刑辩行业好时机。中国(不包括港澳台地区)目前的律师律师人数已经超过85万,在众多行业人数减少的案件当下,律师行业的感受人数反而井喷。而且律师业可能是真相我见过的,分工程度最低的媒体一个行业。大部分律师其实属于“个体户”,从营销、运营到交付,全流程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人承担。

如今的律师行业,内卷程度已经非常严重。电视剧里面光鲜亮丽,现实中反而多是律师为找案子满面愁容。刑事辩护更不用说了,逼仄的空间之下,多是刀尖上跳舞。所以你身边如果有朋友准备做律师,特别是刑辩律师,不要忙着恭喜他,要问问他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,这么想不开。

资料图

好了,以上是吓唬后来者,不要跑到律师行业来增加竞争压力了。接下来,还是说说我自己吧。之所以选择刑事辩护,主要是兴趣使然。

以前在媒体,看各种新闻里的普通人物,也能感受到社会情绪的波动与个人命运的曲折,但这毕竟是经过编辑之手重构后的人生。而律师,特别是刑辩律师,每一个案子接触到的都是具体个人的命运,与透过文字感受到的温度截然不同。

做律师,除了专业上的修行之外,或许更多的是这种人生观的修行。下面,我就用三个案子来总结一下我对律师工作的感受。

无常

“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。”从事律师工作,首先需要放下的是人性当中对于确定性的执念。

我刚刚拿到执业证的时候,遇到了一件仲裁案。仲裁是解决商事纠纷的方式之一,与司法审判“二审终审制”不同,仲裁是一裁终局,正所谓“首战即决战”。

民商事案件首先需要分析确定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,不同的法律关系,要求的证据与请求权基础都是不同的。拿到案子信息的第一时间,我基本判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中介合同关系,融资中介提供中介服务,对手方获得融资之后,没有如约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中介费。从金融行业的朋友处了解到,类似跳单纠纷在行业内很常见,中介方为了维护行业内的关系,不少都忍了。

一般合同有纠纷,除了没有约定清楚之外,大多数是双方对于合同履行有不同的看法,一方认为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,另外一方则认为没有。这件案子恰是如此,整个融资过程当中,牵扯到私募基金管理人与私募基金的关系、融资方与中介方各自的分工、行业当中不成文的惯例、国资基金对于融资中介的忌讳等等,让原本合作不错的双方,最终对簿公堂。

正因为牵扯的事情太多,即便案子的法律关系简单,也延伸出许多复杂的问题,合同续期的问题,投资人身份确定的问题,服务延续的问题,服务内容的问题等等,每一个问题都需要找证据、找法规,分析、论证。

做这个案子,我不仅仅是从法律专业上着手,还专门找了私募行业的朋友询问行业内的一些做法,确认论证的前提条件是否符合行业当中的共识。最后不仅形成了几十页、数万字的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,还制作了各种案件可视化的图表,光证据就提交了数千页,打印费都过千了。开庭之前,不断模拟对手的攻击重点,力求每一个回应都能有据可查,有法可依。

然而最终,仲裁庭三位仲裁员从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驳回了当事人的请求。说实话,看到这个结果很是意外,看到这样的说理就更为意外。个人认为,这个说理,本身动摇了整个中介行业存在的基础,但作为最终裁决的结果,除了接受就只有接受了。

人生无常,不管一个律师准备得如何充分,都可能会输在自己意想不到的地方。人性终究是要追求某种确定性,特别是遇到纠纷的当事人,即便律师说不承诺结果,也希望律师给出一个可能性的数字。但90%会赢的案子,往往是输在那10%,而90%会输的案子,大多数赢在那10%。我通常都只跟当事人讲,任何可能性的数字都没有意义,唯有全力以赴。

无奈

不管是民商事案件,还是刑事案件,结果都是无常的,要接受这种无常。然而,等我走上刑事辩护道路的时候,在无常之外,又看到了现实的无奈。

今年遇到一件刑事案件,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简称帮信罪。很多人可能都听过这个因为网络诈骗猖獗增加的新罪名,其中涉及最多的是“两卡”犯罪——电话卡和银行卡,涉案人数居高不下,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身陷囹圄。

帮信罪属于故意犯罪,在主观上需要知道自己是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但这种明知,不要求共同犯罪那种程度。为了打击网络诈骗,刑法上引入了民法当中常见的“应当知道”,从而将主观明知的认定门槛大幅度降低。

我负责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个民企老板,投资民宿产业恰遇疫情打击,现金流出现问题,便寻找融资渠道。由于个人信用问题,他便借用朋友公司的资质去银行贷款,因为这个公司没有实际业务,很难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,于是就通过刷流水提高公司的贷款额度和几率。由于他人刷的流水当中存在涉诈资金,因而案发。

会见时,当事人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罪的,仅仅只是为了贷款刷流水。那段时间,两高一部出台新的《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》,阅卷和会见之后,结合新的意见,我也倾向于无罪——当事人主观上没有犯意,客观上帮助行为也不明显。

每次会见的时候,当事人都会问,他的案子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。但每次我都没办法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。正是这种不确定性,当事人的心态始终处于波动状态,当事人的家属也早早放弃了无罪的希望,唯愿能够缓刑,早日自由。当公诉人在法庭上给出了两年半的量刑建议后,当事人的心态彻底崩了,不打算等一个虚无缥缈的无罪结果,而是认罪认罚得到一个确定的结果。

说实话,在最后一个阶段认罪认罚,对当事人而言并不算最好的选择,早早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,获得的量刑优惠更大。但因为相信自己无罪,没有选择这条路。而在不确定的结果与确定的量刑之间,当事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向现实低头,自由比清白重要,这恰是人生最大的无奈,有时两者只能二选一。

资料图,图文无关

律师在面对这种结果时,同样也是无奈的。我们没有办法替别人做出选择,也没有办法要求别人用自己的人生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,即便我们相信他是无罪的。我一直认为,任何一个无罪的结果,都不是律师个人的努力所能达成的,往往需要当事人、家属、律师、检察官与法官等所有人共同的努力。

无畏

前面讲了两个结果不好的案子,可能已经让大家怀疑我的专业水平了。接下来,想讲一个案子挽尊一下。

一个涉黑的案件,当事人面临的不仅仅是自由的失去,同样还有财产的没收,这意味着当事人前半生被彻底否定,无论是人格还是事业。这样的案子,当事人,特别是作为黑社会性质的所谓“组织、领导者”,除了依靠律师辩护争取自己合法权益,可以说是没有什么退路了。

但这类案件往往牵扯面极大,律师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对抗性也极强,这样的案子对律师的考验不止是专业,还有勇气以及谋略。当案件走到法院阶段,往往也意味着纠错的难度成倍增加。然而越是如此,越需要律师无畏的勇气,敢于指出错误,敢于依法辩护。

这个涉黑案件从程序到实体,都存在一些问题,特别是行为定性,涉及罪与非罪,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。合议庭尽量充分保障了律师以及当事人的辩护权,我有充分的时间指出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所表现出来的专业态度与职业水平,不仅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,旁听群众的赞扬,同样也获得了“对手”——出庭公诉人的认可。当案件的争论被归入专业的范畴,而不是所谓“体制的面子”,这意味着,辩护面对的不再是一堵不可撼动的高墙,而是存在说服可能性的最终裁判者。

现如今,刑事辩护遇到的问题不少,有些老问题,也有一些新问题。经常会看到一些律师发文讲述所遭遇的种种法外阻力,辩护已经不止要求专业、负责,更要求无畏的勇气,对于有些部门的一些不合法的做法,敢于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。如果律师不争取,承担后果的并不是律师,而是当事人。刑事辩护是一个专业活,更是一个良心活。

刑事辩护是一个深度介入他人命运的工作,案卷当中不只是案件的信息,往往也有当事人前半生的轨迹,在这里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,也有各种不同的生活。我看案卷也是看人生、看百态,时常提醒自己,办理案件要习惯无常、接受无奈、坚持无畏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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